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
专利定义:
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立类型。
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小发明创造低成本,研制周期短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适用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指产品形状,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保护期限短收费标准低。
专利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期算。
专有性:
也称“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地域性:
一个国家依照基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
时间性: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的法律赋予的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期分别为20年、10年、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