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陈卫先生、独立董事袁彬先生、王怀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王晓明先生、监事方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副总经理冯苏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陈卫先生,副总经理齐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项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宋方成、姚应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11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9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21.7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价格回购8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555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28,55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28,555元;因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以截止2020年8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435,223,299股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为435,094,744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9月18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8日-2020年11月1日(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4、 电话:021-61902930
5、 传真:021-61902908
6、 邮箱:IR@putailai.com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