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透露,关于为多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其中包括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集团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国投泰康信托提供7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集团持有51%股权的子公司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张家口冠科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51%连带责任担保,即为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提供3.5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阳光城集团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津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天津银行大理道支行提供2.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宏升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土地提供抵押,后续追加在建工程抵押,阳光城对天津宏升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以及阳光城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合肥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提供的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合肥光煜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承担的担保责任调配资金,合肥光煜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最后是阳光城集团持有33%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工商银行太仓支行提供的1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33%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太仓市万鑫房地产提供3.9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太仓市万鑫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